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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FZ01106
项目名称:合肥市医疗电子票据管理服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评分项服务人员配备“(1)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得5分”变更为“(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5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评分项服务人员配备“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票据或票据电子化项目开发或运维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多得6分”变更为“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电子票据或票据电子化项目开发或运维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多得6分”。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6月17日12点00分。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注“2、第 2 项中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使用开票前置服务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中“若合同无法体现使用开票前置服务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可否删除的疑问? 答:因合同内容有限,可能无法包含项目所有内容,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可以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故本项不作更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
联系方式:0551-6587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