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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FZ00731
项目名称:2022年度合肥植物园(合肥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养管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中“2.投标人具有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或“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500”或“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1 分;满分2分;”修改为:“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或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服务类百强企业,每提供一个荣誉得1分,满分2分;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1.拟任项目经理1人(1)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得1分。”,请问提供清洁管理师(项目经理)证书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技术负责人的评分细则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作修改。 3.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及等级划分,市辖区政府为副地(厅)级,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副地(厅)级,两者为同级单位。请问市辖区政府颁发的表彰能否等同于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 答:等同。 5.评分细则“项目物资配备实力”中,请问行驶证上为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的多功能洗扫车是否符合小型多功能清扫车的要求?(小型)电动扫路车无法取得行驶证,提供购车发票(车辆所有权为投标人)和车辆照片是否符合小型多功能清扫车的要求? 答:以上均符合。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植物园(合肥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123号
联系方式:0551-65312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