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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FN00314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关于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注’”的疑问。 答:将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注’”修改为“1、响应文件中提供荣誉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明确反映出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其中第4项,响应文件中还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类别等关键评审因素内容的,须另附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等证明,且所提供的材料须经磋商小组认可,否则不得分; 3、上述1、2、3、5项荣誉的获奖主体须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其中,获奖主体是供应商分公司的,还须提供其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4、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市、自治州政府部门和冠以地、市、自治州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综合实力及荣誉第1项和第5项”的疑问。 答:磋商文件对于这两项评分标准已经写明“本小项最高4分”,即供应商若提供一个省级及以上荣誉该小项得最高分4分,若提供两个地市级荣誉得最高分4分,若既提供省级及以上荣誉又提供地市级荣誉,则以省级及以上荣誉计一次,得最高分4分。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合肥市海棠路299号
联系方式:0551-65357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