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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视频监控系统第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HZ01198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视频监控系统第3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及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627日09:30 。

2、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 2号开标室。

3、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资信、认证”要求的:“投标人具有 CCRC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二级及以上的,得 3 分”,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或安全运维二级及以上的,得3分。

4、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人员资质、资格”中项目经理的评分标准更正为:1、本项目拟安排项目经理(1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4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公共建筑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的,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已完成证明(如验收报告等)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项目经理姓名等评审要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建筑。3、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5、本项目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人员资质、资格”第2项要求的“电气智能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中级职称得 2 分;初级的得 1 分;(仅取最高级别计分一次)”,更正为:具有计算机类工程师或通信类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初级职称的得1分(仅取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可以修改“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要求的“下列技术参数须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的要求?
    答: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和产品类型较多,技术参数繁杂、专业性较强,初步设计评审工作由合肥市数据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采购人建议下,先后进行了两轮专家评审并通过,此次招标文件均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编制,不存在倾向性或排他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予更改。投标文件中仅须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即可。合同签订后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同时含CMA及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盖章复印件及功能演示。
    2、是否可以修改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资信、认证”的评分内容?
    答: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是专门为孤、残及智障等特殊儿童提供服务的单位,是民政部确定的特殊服务保障单位,日常管理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因此本项目对信息安全等级要求较高,对中标人这方面能力十分看重。且本项目不仅包含监控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还包括了软件平台及安全设备的建设、安装、调试等工作。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不少于三家单位满足此条款,不具有指向性,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除本更正公告第3条更正的内容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予更改。
    3、是否可以修改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人员资质、资格”中“技术支持团队人员”的评分内容?
    答:本项目主要是货物采购,同时包含部分信息化软件开发应用及运维内容,需要软件技术支持,后期运维也需要相关的技术支持。经采购人市场调研,不少于三家单位满足此条款,不具有指向性,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除本更正公告更正的内容外,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予更改。
    4、是否可以修改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履约反馈”的评分内容?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只能证明投标人完成项目的采购和安装等工作,并不能证明项目实施后,特别是运维阶段设备的可靠性以及投标人运维服务的及时有效性。而合同甲方提供的履约反馈证明则能进一步验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后期运维服务的实际效果,故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不予更改。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资信、认证”中第1-3项投标文件中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第4项投标文件中仅须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7、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予修改。
    备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魏武路中段

联系方式:0551-62755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福利院监控第3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