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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六中食堂餐桌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HZ00860

项目名称:合肥六中食堂餐桌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采购需求参数的疑问,采购人答复如下: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

采购人回复

1

防火板面材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防火板面材检测报告,技术要求符合GB/T17657-2013GB8624-2012 的检测依据,燃烧增长速率指数≤223W/s600S 的总放热量≤6MJ,火焰横向蔓延检测合格, 60S 内焰尖高度≤13mm, 甲醛释放量≤0.3mg/L

建议删除或修改为其他常规检测内容。

我校复核相关检测标准及向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询问,红色字体检测内容属于GB8624-2012检测,属于燃烧性能检测,相关检测均在检测范围内,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都可以进行相关检测,此项不作修改。

2

钢管架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志的钢管架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可迁移元素含量合格,耐霉菌性等级≥1 级,具有抗菌效果。

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我校复核相关检测标准及向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询问,霉菌性等级检测需要26天,删除此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抗菌性能检测可参考不限于QB/T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

此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标志的钢管架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可迁移元素含量合格,具有抗菌效果。

3

PP 塑料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 PP 塑料件检测报告,技术要求符合肺炎克雷
伯氏菌抗菌率及大肠杆菌抗菌率均≥95%, 不含邻苯二甲酸
酯,不含重金属。

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我校复核相关检测标准及向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询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相关抗菌检测可参考不限于GB/T 31402-2015《塑料 塑料表面抗菌性能试验方法》,不属于超范围检测,此项不予修改。

4

卡座沙发(皮革沙发)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卡座沙发(皮革沙发)检测报告,技术要求符合 GB/T16799-2018GB18584-2001QB/T1952.1-2012GB/T35607-2017 的检测依据, 面料、缝纫和包覆、金属件、饰面、五金件及其配件安装均检测合格,阻燃 I 级,通过
香烟抗引燃特性试验,不含铅、镉、铬、汞等重金属,甲醛释放量≤0.04mg/m
³,不含苯、甲苯及二甲苯,TVOC0.06mg/m³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检测合格,皮革中不含五氯苯酚。

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我校复核相关检测标准及向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询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此项不作修改。

5

实木椅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实木椅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下述
技术要求:检测依据包含 GB/T3324-2017GB/T35607-2017QB/T4371-2012GB/T1741-2020,木材
含水率合格,木制件外观、软包件要求、木工要求、漆膜外观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合格,椅凳类稳定性合格,甲醛及 TVOC 合格,具有抗菌效果,耐霉菌性等级≥1级。

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据我校复核,霉菌性检测需要26天,删除此项。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的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

此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实木椅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须体现下述技术要求:检测依据包含 GB/T3324-2017GB/T35607-2017QB/T4371-2012,木材含水率合格,木制件外观、软包件要求、木工要求、漆膜外观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要求合格,椅凳类稳定性合格,甲醛及 TVOC 合格,具有抗菌效果。

6

多层实木板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多层实木板检测报告,技术要求符合肺炎克雷
伯氏菌及大肠杆菌抗菌率均≥95%, 甲醛及 TVOC 检测合格,含水率及胶合强度合格。

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我校复核相关检测标准及向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询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相关抗菌检测可参考不限于JC/T2039-2010《抗菌防霉木质装饰板》,不属于超范围检测,此项不予修改。

7

西皮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CNAS 标志的西皮检测报告, 技术要求符合 QB/T4341-2012GB/T 16799-2018 的检测依据,肺炎克雷伯氏菌抗菌率及
大肠杆菌抗菌率抗菌率均≥95%,甲醛及 VOC 检测均合格。

建议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我校复核相关检测标准及向有权第三方检测机构询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此项不作修改。

2、评分细则的投标人荣誉中“3、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家具安全性设计类奖项的,得3 分”,是否予以修改?

答:删除此评分项。分值分配至“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具体修改如下: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1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3.5分,共6项,共计21分;

2代表一般指标项,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8项,共计8分。

本项满分29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荣誉其余评分项不予修改。

3、评分细则的投标人资质评分项是否予以修改?

答:第23项修改为:

2)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包含餐桌餐椅类),得1分;

3)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包含餐桌餐椅类),得1分。

投标人资质其余评分项不予修改。

4、评分细则的产品安全环保性评分项是否予以修改?

答:第2项修改为:

2)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认证产品包含餐桌餐椅类,得 3分,缺项不得分。

产品安全环保性其余评分项不予修改。

5、评分细则的投标人荣誉要求为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相关荣誉,是否予以修改?

答:该评分项名称修改为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相关荣誉。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14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明确注明了检测报告的检测依据和部分检测数值检测结果,成品的检测报告需符合的检测依据多达4项,其中抗菌防霉的检测周期长达20个工作日以上,此项检测报告要求过高,请采购人合理进行修改。
    答:招标文件中相关检测报告经我校复核,删除相关的防霉性能检测,其余检测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完成相关检测。
    2、评分细则的投标人荣誉中“2、所投任一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节能减排或环境保护类荣誉的,得 3 分;满分 3 分”,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本评分项并未指定颁发部门及具体的荣誉奖项名称,任何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都予认可。此类荣誉范围相当广阔,也没有指定县市级省级要求,很多部门每年都可以申报相关荣誉,拥有的企业也不计其数,如客来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丽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等。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设计图、 现场平面布置规划图和彩色效果图,但却没有给出各个房间的大小尺寸及房型布局图,因此无法提供方案。请问是否给出相应的施工图纸及各个房间的大小尺寸及房型布局图?
    答:现场考察招标文件中已经指出投标人自行考察,投标人可联系招标公告我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考察。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六中学

地址:合肥市长江路397号

联系方式:0551-62858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