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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更正公告(第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2601

项目名称: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1年12月231400分。

    
(二)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综合技术及产品服务实力”第1条“投标文件中提供工信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基于安全可控软硬件产品云计算解决方案”认定证书扫描件的,得4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综合技术及产品服务实力”第3条中原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能力达到CS4级及以上的,得4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且能力达到CS4级及以上的,得5分;CS3级的,得3分;CS2级的,得2分”。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综合技术及产品服务实力”第4条中原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SPCA),且等级为5级证书,得4分;4级证书,得3分;3级证书,得2分。”;现变更为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SPCA),且等级为5级证书,得5分;4级证书,得3分;3级证书,得2分”。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团队实力”第2条中原为“(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人员不少于2名,得1分”;现变更为“(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人员不少于2名,2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团队实力”第2条中原为“(5)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人员不少于1人,得1分”;现变更为“(5)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人员不少于1人,得2分”。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综合技术及产品服务实力”分值范围变更为“0-14分”,“团队实力”分值范围变更为“0-9分”。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二)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团队实力”第2条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三)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序号7“教师移动终端应用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2、8、9条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四)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序号8“学生移动终端应用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2、3条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五)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序号15“教师移动终端应用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三、中学练习”中第6条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六)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序号34“教学一体机”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2、13、22条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七)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序号39“微课语音转写与自动录制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6条要求?
    答:满足要求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八)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的方式,招标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备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教育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联系方式:0551-63505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