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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接入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网络改造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HZ01879
项目名称:合肥市接入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网络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解释权的疑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采购人是采购文件的编制主体,具有相应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同时,采购人也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当然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标办法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供货安装方案、售后维保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评审因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3.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项的疑问。 答:本项“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代表重要指标,不具有限制性,且满足“★”条款的投标人至少3家。未标注“★”代表一般指标项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人数,应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供货安装及售后维保方案”项的疑问。 答:本项评分标准设置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供货安装及售后维保方案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授权”项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7.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投产品截图”的疑问。 答:本项目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 8.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防火墙(带防病毒功能)”中“9.所投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及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 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EAL4增强级及以上)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证书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 9.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入侵防御 IPS ”中“8.所投产品具有: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产品名称必须为入侵防御系统或入侵抵御系统) ;2.入侵抵御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EAL3+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疑问。 答: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证书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一号
联系方式:0551-63532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合肥市接入安徽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网络改造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