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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评标委员会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 (1)标注“★”条款,每满足一项得5分,共4项,本小项满分20分; (2)未标注“★”条款,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20项[其中第1条及第18)、第19)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本小项满分20分; 注: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0-40分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应急处置保障 | 投标人承诺接采购人通知后3个小时内响应并解决故障,提供应急保障的得5分; 投标人承诺接采购人通知后6个小时内响应并解决故障,提供应急保障的得3分; 投标人承诺接采购人通知后1个日历日内响应并解决故障,提供应急保障的得1分; 本小项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格式自拟)。 | 0-5分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投标人业绩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投产品(合同中产品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可不同型号)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8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 2、以上业绩为已供货完毕业绩,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已供货完毕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已供货完毕状态即可。 3、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