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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PPP
原项目编号:2017ZCCZ4498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PPP答疑变更公告 “长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编号:2017ZCCZ4498)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请问是否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资格第3条中“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答:不修改,资产负债率是对本项目潜在申请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具有限制性,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理由如下: (1)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风险程度的重要标志,该指标主要用来反映企业的资金实力和偿债安全性,指标越大,企业经营风险越大。净资产比率的高低与企业资金实力成正比,但该比率过高,则说明企业财务结构不尽合理。该指标通常应在50%左右较为合理,也表明企业履行合同的能力较强。 (2)资产负债率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以及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这一比率越低(50%以下),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 (3)该项目是长丰县推进落实三大革命中污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求潜在申请人在投资运营方面具有经验,而且要求潜在申请人能够能够全程参与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所以不仅要求潜在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还要求潜在投标人有较强履行合同的能力、较为良好的经营状况。 2、请问是否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资格中第7条“具有市政行业(至少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答:不修改,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三、变更公告: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一.资格预审公告”中项目授权主体原为“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变更为“长丰县人民政府”;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申请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