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ZFCJ067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工程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大楼公共部分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ZFCJ0678)答疑公告如下: 1、问:在清单中没有体现吊顶龙骨拆除和垃圾清运的工程量,是否需要请明确? 答:清单中 “基层清理”即包含了吊顶龙骨拆除。所有装修工程中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且不可堆积在办公区域。 2、问:吊顶上的灯具、信号放大器、消防烟感报警器、喷淋头等设备是否需要恢复原状? 答:吊顶上所有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务必注意保护,施工完毕务必恢复原状,保证其正常工作,否则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责任。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