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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肥西县
原项目编号:2017ZFCZ1309
原公告日期:2017年05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肥西县 答疑及延期公告 “2017年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肥西县”(项目编号:2017ZFCZ1309)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评分项“企业综合能力”中关于“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的备注规定: “上述认证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计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请问该评分项能否进行适当调整? 答:调整如下: 原评分项设置 变更后评分项 1、投标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的: (1)市级的得2分; (2)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 备注:上述认证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计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1、投标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 (1)市级的得2分; (2)省级及以上的得4分。 备注: (1)上述荣誉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计分,满分4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延期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1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5月23日17:0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2日17:00”,现延期到“2017年4月24日17:0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9:30”,现延期到“2017年5月31日13:30”; 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9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