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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2016年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照明设施大中修)
原项目编号:2016ZFCZ0862
原公告日期:2016年08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16年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照明设施大中修)答疑公告 “合肥市2016年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照明设施大中修)”项目(项目编号:2016ZFCZ0862)答疑公告如下: 一、标书要求灯具商标必须一次压铸成型在灯具壳体上。灯壳为玻璃管,如何压铸?建议取消。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将现状普通荧光灯更换为雷达感应LED荧光灯。原40W荧光灯采用18WLED荧光灯替代,LED灯管尺寸为60mm。该款是否笔误,18WLED灯管长度应为1200mm,请确认。 答:LED灯管尺寸更改为600mm-1200mm之间。中标后灯管全部为一种尺寸,施工前须提供样品得到业主认可。 三、LED灯管具备3C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LED灯管不在国家3C强制检测目录内,该款存在排他性,建议取消。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省级、国家级行业标准或半导体行业标准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四、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申报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而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是: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合肥市2016年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照明设施大中修)项目经理资格是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能否投标使用? 答:可以。 五、招标文件第66页,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为投标所在地即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班工 电话:0551- 66223679,66223683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31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8.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