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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巢湖市)
原项目编号:2016ZFCZ2565
原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巢湖市)项目 答疑公告 “合肥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巢湖市)”项目(项目编号:2016ZFCZ256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支架的规定为“本次针对地面建设的,要预制水泥基础,水泥硬度要求不低于c20,组件最佳倾角为22度,支架高度不小于80cm”,而备注中列明“地面电站最小离地距离不低于1.5m”。请问支架距离地面最低距离取1.5m还是80cm?光伏系统做在地面上可否使用混凝土桩基础? 答:支架离地最低距离1.5m,光伏系统做在地面上可以使用混凝土桩基础。 2、招标文件中关于光伏系统安装位置做了要求,分为斜屋面,平屋面,地面三种形式。
请问光伏系统安装在斜屋面时,是否采用混凝土结构的瓦屋面形式?光伏系统安装在平屋面时,是否采用混凝土结构屋面形式? 答:投标企业须自己组织实地勘察,根据勘察情况制定技术方案。 3、招标文件中关于支架的规定为“在光伏组件安装处风速30m/s或者地震烈度7度和地震加速度值0.1g条件下,组件和支架能够正常使用。组件支架的安装朝向和倾角必须一致。”
请问光伏系统支架系统在抵抗风压雪压时,可否按照国家规范《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相应风压雪压取值进行支架的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招标文件中3KW逆变器的MPPT数量为2,据了解1块电池板组件工作电压30V左右,12块串联电压则为360左右,即1路MPPT输入也能满足要求,且市面逆变器产品多为1路MPPT输入。请问1路MPPT产品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中未提到有关发票的事宜,针对发票类型及税率不明确。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请问我公司为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提供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 答:发票类型及税率等具体事宜按项目所在县财税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请问本项目是否免收中标服务费? 答: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 7、请问是否需要按照3个包制作3份投标文件? 答:如投标人参与多个包别的投标,则须针对所投包别分别制作标书。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66223645、0551-66223781 传真:0551- 6622368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