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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基础设施维修抢修小额零星工程及临时用工定点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6ZFCJ0209
原公告日期:2016年03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基础设施维修抢修小额零星工程及临时用工定点采购答疑公告 “基础设施维修抢修小额零星工程及临时用工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ZFCJ0209)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最终按总价(XX万元)报价为准;在备注栏须分别列出1、基础设施维修抢修零星工程报费率(预算按35万元);2、临时用工按1000个工时计算(预算按10万元),必须报出该项总价及每个临时用工的综合单价。 37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产品为“基础设施维修抢修小额零星工程及临时用工定点采购”。参加本次工程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班工 电话:0551- 66223679,66223683 传真:0551- 66223674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9日 二、针对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在谈判文件中“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三、附件
附件:补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