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站区天水路小学监理
原项目编号:2015BXCZ4320
原公告日期:2016年0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区天水路小学监理项目变更及修正公告 “新站区天水路小学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15BXCZ4320)变更及修正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1、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 近5年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学校工程监理业绩。 2、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下述材料: (1)监理合同和验收证明等材料; (2)与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等)。 注:监理业绩提供材料不全的,相应评审指标不得分。如果(1)和(2)的合同金额、竣工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2)为准。 现变更为: 29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1、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 近5年内具有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学校工程监理(或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2、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下述材料: (1)监理合同; (2)与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等)。 注:监理业绩提供材料不全的,相应评审指标不得分。如果(1)和(2)的合同金额、竣工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2)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其他 1、本项目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委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企业业绩(含项目名称、面积或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所提供的合同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名称 合同总金额、面积或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委会可不予认可。 3、本项目将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认可的总监姓名进行公示。 现变更为: 32 其他 1、本项目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委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企业业绩(含项目名称、面积或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所提供的合同或验收证明等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或总监姓名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委会可不予认可。 3、本项目将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认可的总监姓名进行公示。 二、修正公告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无优惠值)“8.6 详细评审指标如下:”其中类别列“投标人基本情况(20分)”和“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26分)”,现分别修正为“投标人基本情况(16分)”“拟组建的项目监理机构(35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 工 电话:0551- 66223742,66223702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