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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FZ03300
项目名称:省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12348法网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中的“项目理解”“12348热线及法网服务方案”变更为: 项目理解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要求的理解,要求能准确理解项目需求内容,重难点突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理解及内容提供的详尽细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完整详细、实用性、可行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 2.对项目理解及内容提供的较为详尽细致、方案相对全面、完整详细,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行性、针对性,得 3分; 3.对项目理解及内容提供的基本满足需求,有待进一步深化的,得 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5分 12348热线及法网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具有可行性的12348热线及法网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详细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基本完整,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3分; 3.方案有待提升,针对性、可行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0-5分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中的“投标人服务能力”评分项。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中的“应急响应能力”变更为“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具体包含来电业务突然大幅增加应急处理,网络、电力突发故障应急处理,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详细完整,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2.方案基本完整,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3分;3.方案有待提升,针对性、可行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12348热线及法网服务能力”中“(一)法律咨询服务能力”的“2.投标人基本能够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要求,具有 7×24 小时的非法律咨询服务能力的,得 1 分;”变更为“2.投标人基本能够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要求,具有7×24小时法律及非法律咨询服务能力的,得1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分细则“12348热线及法网服务能力”中“(二)法律咨询服务承接能力”变更为“1.投标人所投呼叫中心能够同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承接话务溢出的,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接通率的,得3分;2.投标人所投呼叫中心能够承接话务溢出的,基本能响应本项目接通率要求的,得1分;3.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6.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月20日11:00。 7.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月20日11:00。 8.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549号
联系方式:0551-65907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