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FZ01646

项目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荣誉”删除3条,分值范围修改为:0-8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修改为:

投标人荣誉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荣誉或奖项的:

1、获得省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含其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下列荣誉或奖项的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TOP100荣誉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④全国校园物业服务百强单位全国学校物业服务企业50强高校后勤物业服务十强企业;⑦校园物业服务十强单位,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2、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类或劳动保障类荣誉的,省级及以上得3分;地市级得2分,本小项满分3分;以获奖级别最高奖项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

3.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荣誉的,省级及以上得3分;地市级得2分,本小项满分3分;以获奖级别最高奖项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和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视为省级,以此类推。

0-12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人员配备“工程维修人员”评分标准第(2)项修改为:(2)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的,得2分。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5日11点00分。

5.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5日11点00分。

6.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人员配备”中“学生公寓主管”评分标准第(1)项的疑问。
    答:学生公寓管理涉及学生集中管理等相关内容,有其特殊性,该条款的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限制性、倾向性。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人员配备”中“工程维修人员”评分标准第(1)项的疑问。
    答:工程维修人员需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知识,该条款的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限制性。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人员配备”中“绿化主管”评分标准第(1)项的疑问。
    答:该评分标准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且已具体量化,不具有限制性。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荣誉”评分标准第1项的疑问。
    答:本项目物业管理涉及学校师生、大型教学活动管理等相关内容,具有其特殊性,该条款的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联系方式:0551-62516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新站校区物业服务更正公告(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