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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锦绣校区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AHZ01188

项目名称: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锦绣校区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本次招标电梯有无机房的疑问。
    答:本次采购电梯无机房。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所投产品的响应情况加以佐证,因各个厂家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名称表述不同,请问提供厂家出具的满足功能要求的承诺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出具的满足招标文件功能要求的承诺书,予以认可。招标文件未限定证明材料的具体形式,投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产品彩页、说明书、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服务评价”要求提供“2019年以来”的评价结果证明材料,请问提供2019年公布的“2018-2019年度”评价结果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地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19年1月1日以来公布的“2018-2019年度”评价结果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4、关于能否将“服务评价”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或其品牌制造商拟为本次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自2018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得3次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5分;获得2次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3分,获得1次维保单位A+信用评价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不累计加分”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5、关于能否将“人员配备”评审内容修改为“所投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或所投梯型产品获得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荣誉称号,得4分”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6、关于能否将“人员配备”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具有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技师证书】,得2分”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7、关于能否将“免费质保期”评审内容修改为“所投品牌制造商需承诺所投电梯在工厂或其分公司或其授权单位进行售后维保的情况下,电梯五大件质保期7年得2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得5分”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8、关于能否将“业绩”评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所投品牌旧梯更换的单项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9、关于能否新增“投标人或其品牌制造商拟为本次项目服务的直属分公司获得过省级电梯维保技能大赛团体第一名的,得5分;第二名的,得3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这一评审内容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10、关于能否将“价格分”评审内容修改为“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2)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偏差率大于0时:投标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0.2;偏差率小于等于0时:投标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0.1;扣完为止”的疑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评审要求不作变更。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师范学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

联系方式:0551-6367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锦绣校区图书馆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