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学苑大厦室内设施采购之窗帘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2842

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学苑大厦室内设施采购之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生产加工设备”变更为:

生产加工设备

投标人具有下列生产设备(可含租赁):

1、窗帘全自动布带加工设备;

2、松卷验布打卷机;

3、超声面料裁剪机;

4、窗帘定型烘干机

每提供一种得 1 分,满分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真实的设备实景照片;

2)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发票及合同扫描件,发票及合同中的购买人或租赁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如所提供设备名称与本项要求不完全一致,但实际使用功能相同,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可给予对应得分。

0-4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的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具有倾向性疑问?
    答:采购需求中设置的产品技术参数,均是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对于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是证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功能和技术水平的依据,成熟的市场应用产品均有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任何投标人均可送检,综上所述,此条无倾向性,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的中业绩的疑问?
    答:经查询全国范围内多家窗帘企业都具备此业绩,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1号

联系方式:18815606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学苑大厦室内设施采购之窗帘采购更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