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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AHZ02329

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变更为“202211141100分”。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3号开标室。

3.原评标方法“免费质保期”评分标准中第2条要求,现修改为“2.所投六类非屏蔽网线具有不少于十五年的原厂质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合同签订后验收前提供所投六类非屏蔽网线的原厂售后质保函的,得1分。注: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能否删除货物需求表第1项“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第1条参数要求中检测报告要求?
    答:不予删除,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视频监控,人脸识别、门禁管理、停车场管理、电子地图及系统管理等功能均为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功能和校园安防实际使用的必备功能,为了保证本次项目建设的“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确保投标人所投“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具备上述功能,故要求检测报告予以佐证。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本条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请问能否删除货物需求表第1项“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第7条中的检测报告要求?
    答:不予删除,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实时视频、录像回放、录像下载、电视墙功能均为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功能和校园安防实际使用的必备功能,为了保证本次项目建设的“安放综合管理平台”功能的完整性,确保投标人所投“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具备上述功能,故要求检测报告予以佐证。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本条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请问能否删除货物需求表第18项“400万出入口杆式抓拍一体机”第15条中的检测报告要求?
    答:不予删除,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条参数功能均为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功能和校园安防实际使用的必备功能,为了保证本次项目建设的400万出入口杆式抓拍一体机功能的完整性,确保投标人所投设备具备上述功能,故要求检测报告予以佐证。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本条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能否删除评标方法“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第3项要求?
    答:不予删除,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安全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证书。且经采购人核实,市场上有不少于三家能够满足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能否删除评标方法“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第3项要求?
    答:不予删除,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安全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与后续维保顺利进行要求上述人员证书,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能否修改货物需求表第38项“六类非屏蔽网线”第16条参数及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六类非屏蔽网线是设备之间的通讯线缆,货物质量关系到整个校园安防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为确保线缆质量,设置该参数及要求。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本条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能否删除评标方法“免费质保期”评分标准中第2条要求?
    答:不予删除,原评分标准表述有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二、更正内容”。六类非屏蔽网线是设备之间的通讯线缆,都铺设在管材之中,后期出现故障时更换及维修的难度较大、成本较高,故对所投产品具有不少于15年的原厂质保进行加分。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品牌不少于三家,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魏武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6319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