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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汽车协议供货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0698
    项目名称:2021-2022汽车协议供货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征集公告    √ 征集文件   □ 征集结果
    更正内容:
    
1.征集文件中9.2”更正为“响应供应商可选择征集文件中全部或部分标准进行响应,如未响应相应标准全部要求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征集文件中12.1”更正为“响应供应商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删除征集文件“3.6”及“11.2.2”要求。

    
4.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合肥地区要求更正为“合肥地区(含四县一市)”。

    
5.删除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五中“内部空间参数”要求。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所投同一型号车辆存在不同配置的,可按不同配置分别提供响应参数要求及优惠率。响应供应商同一型号的不同配置车辆优惠率须一致。
    2.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中涉及“商品参数”及“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是指“采购需求-货物需求-标准”中所列要求。
    3.本项目标准七至十中所述续航里程指纯电动车续航里程,油电混合动力车对续航里程不做要求。
    4.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征集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响应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2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2021-2022汽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