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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老年远程教育云机房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AHZ00755
项目名称:2021年老年远程教育云机房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技术方案”评分标准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现场施工方案、实施计划、工期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1、技术方案内容完善、合理,能够实现稳定、安全、可靠、高效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进度及质量,有完善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且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完整,故障响应时间快,解决方案、系统升级保障可靠的,得6分;2、技术方案内容完整,对施工、设备安装、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主要内容进行较为详细描述,且内容具有可行性的,得4分;3、提供了技术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但方案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得2分;4、未提供任何技术方案,或提供的内容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2、删除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实力”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所提供证书的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解释权”的询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评标办法”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技术方案等方面因素,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对评标方法中“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本项扣至零分为止,不存在倒扣分值情形。且经采购人核实,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条款均至少有3家满足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中“技术方案”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有关内容已修改,详见本公告更正信息第1条。修改后的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6、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厂家质保函”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投标人项目组成员”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此项作为加分项并非作为资格条件,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且该证书并非为“协会颁发的证书”,证书无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产品业绩”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有关条款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产品资质”中第1、2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机构是指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关条款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产品资质”中第3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为避免软件权利纠纷,要求提供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满足该条款的不少于三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对本项目评标方法“产品资质”中第4项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经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环境要求的认证。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关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云桌面服务器、客户终端、教学管理软件、扩声功放、学生桌”中第三方检测报告、截图要求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有权机构是指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截图),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开放大学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3号
联系方式:0551-63635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