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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化教育馆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加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3065
    项目名称:安徽省电化教育馆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加固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7.6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价格分”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实力、产品性能、人员实力、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因此,本项目评分细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评分细则合理,无倾向性。
    3、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质疑
    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经采购人核实,有不少于三家品牌产品能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产品性能、能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为避免软件权利纠纷,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相关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该评分项不涉及专利、商标、品牌或者具体供应商,无限定性或指定性。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实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上述证书均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且无限制性,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也未将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人员实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评分项是考核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网络规划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能力,所要求的证书体现了项目管理人员的网络规划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能力。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8、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以上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9、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数据中心千兆接入交换机”、“数据中心万兆接入交换机”、“存储”、“云计算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截图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第三方有权机构”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项要求未指定检测机构,且未限定特定时间区间,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数据中心千兆接入交换机” 配置要求第2条、第3条的疑问。
    答:数据中心的设备易维护性非常重要,同一品牌要求只是为了便于建成后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实现设备间的联动,避免不同品牌产品间系统存在的兼容性问题,保证采购人获得更好的售后服务,并减少管理运维成本,主流网络设备厂家都满足此要求。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1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存储”配置要求第9条的疑问。
    答:RAID 2.0技术为主流技术,已广泛使用在存储设备中,经采购人调研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存储”配置要求第24条、“云计算服务器”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5条、“数据库服务器”技术参数及要求第15条的疑问。
    答:为避免软件权利纠纷,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相关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该评分项不涉及专利、商标、品牌或者具体供应商,无限定性或指定性。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电化教育馆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77号
    联系方式:0551-62835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省电化教育馆智慧学校省级平台硬件设备加固更正公告(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