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1年龙河校区201-203楼学生公寓家具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Z03524
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1年龙河校区201-203楼学生公寓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评标方法中“样品”项评分标准变更为: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样品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环保性:根据样品有无明显刺鼻异味进行评分,无明显刺鼻异味的得2分;存在异味,但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得1分;有明显刺鼻异味的不得分。 (2)外观质感:根据样品外表有无明显破损、变形情况进行评分,外表无明显破损、变形的得1分;有一定破损、变形的得0.5分,破损、变形严重的不得分。 (3)生产质量:根据表面有无明显划痕、鼓泡情况进行评分,表面无明显划痕、鼓泡的得2分;表面存在划痕、鼓泡的得1分;划痕、鼓泡严重的不得分。 (4)工艺水平:根据提供样品的焊接、喷涂工艺情况进行评分,表面无明显焊渣、虚焊,无喷涂不均匀的得2分;存在焊渣、虚焊、存在喷涂不均匀情况的得1分;工艺差的不得分。 注:1.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或提供的样品有不符合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2.所有样品禁止采用3D打印,否则本项不得分。 | 0-7分 |
2、请问能否修改第四章评标方法中“产品主辅材质量检测”项评分标准?
答:1)第3项评分标准“3、提供多层板按照GB/T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需包含:(1)吸水厚度膨胀率;(2)甲醛释放量;(3)浸渍剥离;(4)胶合强度。每包含一项得1分,满分得4分。”,变更为“3、提供多层板按照GB/T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甲醛释放量的得1分;包含浸渍剥离的得1分;包含胶合强度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2)第5项评分标准“5、提供所用吹塑件(需包含:吹塑床靠背、吹塑置物盒、吹塑踏板、吹塑床护栏)按照GB/T28481-2012 和GB/T32487-2016要求的检验报告,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不得分。”变更为“5、提供所用吹塑件(需包含:吹塑床靠背、吹塑置物盒、吹塑踏板、吹塑床护栏)按照GB28481-2012 和GB/T32487-2016要求的检验报告,全部满足得2分,缺项不得分。”;
3)第6项评分标准“6、五金件:提供轨道、铰链 按照QB/T2454-2013要求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得2分。”变更为“6、五金件:提供轨道、按照QB/T2454-2013要求的检验报告的得1分。”
4)“产品主辅材质量检测”分值范围变更为“0-18分”;
5)其他项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第四章评标方法中“生产能力”项评分标准变更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自有或租赁均可)以下专业生产设备,每具有一种设备得0.5分,最高得4分。专业生产设备:激光切割机 、液压板料折弯机、剪板机 、点焊机、数控液压冲床、弯管机、切管机、数控钻床、大旋风喷粉室。注:如投标人提供设备名称与上述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功能相同,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得分;如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实物图和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实物图、设备购置方购置发票、租赁合同扫描件”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月15日9: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能否在采购需求“三、样品要求”中增加“吹塑置物盒”样品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请问采购需求“三、样品要求”中“公寓床整体床头靠背”中“样品尺寸:900mm *55mm*500*mm”是否有误? 答:经采购人核实,此参数无误。货物需求表中第1项货物“▲公寓床柜”中对“床头靠背”要求为“床头靠背:约840mm*350mm*30mm长方形中空吹塑高密度聚乙烯HDPE,镶嵌在立柱床头”,靠背须镶嵌在立柱床头,安装后床的整体宽度为900mm。故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请问能否修改第四章评标方法中“产品质量检测”项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问能否修改第四章评标方法中“投标人及所投产品体系认证”项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6、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7、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
联系方式:0551-63861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