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徽商职业学院财务云共享中心实训室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3121
项目名称:徽商职业学院财务云共享中心实训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经采购人核实,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均有不少于三家品牌能满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投标人综合实力”中所涉及的证书(荣誉等)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匹配,均具有合法性及权威性,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产品业绩”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参加本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代表等进场人员,应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313/4b8fb52a-ff3f-4699-8441-72792d5ca67a.html。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徽商职业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槽郢路15号
联系方式:0551-6858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博春
电话:0551-66223942,0551-66223646
附件:徽商职业学院财务云共享中心实训室建设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