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整体搬迁办公及教室课桌椅、报告厅座椅购置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1353
项目名称: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整体搬迁办公及教室课桌椅、报告厅座椅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荣誉”第2项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办公家具及公寓家具)或(木质家具、钢制家具及金属家具)的,得1分。”
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认证证书”第2项变更为“投标人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办公家具及公寓家具)或(木质家具、钢制家具及金属家具)的,得3分”。
3.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部件的检测报告”项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抽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实木多层板(胶合板)、三聚氰胺板、阻燃海绵、中密度纤维板、橡胶木板、白乳胶(胶水)、水性面漆、水性底漆、木皮、导轨、铰链、座椅底盘、气压棒、三合一偏心连接件、拉手、蛇形弹簧、铝盒金线盒、螺丝、PU合成革、PVC封边条。全部提供得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及网上真伪查询截图”。
4.本项目评分细则中“产品成品检验报告”项变更为“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抽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办公桌、办公椅、课桌、课椅、礼堂椅。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及网上真伪查询截图”。
5. 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项“注”变更为“以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承诺,承诺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6. 本项目最高限价更正为176.888万元。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实力”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的生产能力”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FSC森林认证的得1分”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品牌认证(认证范围需含家具类)为五星品牌的得2分”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2分”要求? 答:经采购人确认,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99号
联系方式:0551-65387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阳
电话:0551-66223737、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