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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作业环境检查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Z02281
    项目名称: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作业环境检查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要求的“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如检测报告内容不符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安徽省财政厅按相关规定处理”;

    
现统一变更为“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如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内容不符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安徽省财政厅按相关规定处理”。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1“多参数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4条“防爆型式:ExiaIICT4Gb”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2“便携式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3条“防爆型式:ExiaIICT4Gb”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3“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8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防爆合格证证书扫描件,防爆标志:ExiaⅡCT4(本安型)”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6“电磁强度分析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条“主机频率范围:1Hz-300GHz”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0551-62999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附件: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作业环境检查设备采购)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