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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耕耘路校区基础网络建设第1-3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Z01992
    项目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耕耘路校区基础网络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

    
1、第2包中“3、交换机”的第4条技术参数及要求变更为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所投设备防浪涌≥10kv,端口防雷≥10kv。(投标文件中提供体现此参数的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

    
2、增加货物“16、交换机”,技术参数及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16

    

    
交换机

    

    
1、固化千兆电接口≥48个,千兆SFP4个;

    
2、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5Mpps

    
3、支持IPv4IPv6静态路由、RIPRIPngOSPFv2OSPFv3等三层路由和组播功能;

    
4、为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所投设备防浪涌≥10kv,端口防雷≥10kv(投标文件中提供体现此参数的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彩页等);

    
5、设备采用无风扇静音节能设计,支持IEEE 802.3az 标准的 EEE节能技术,最低功耗≤24W

    
6、支持openflow
     1.3
协议,支持零配置,支持CWMP(TR069)协议;

    
7、支持专门基础网络保护机制,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

    
8、含原厂光纤模块2个和跳线一条

    
9、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扫描件。

    

    
4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20915930分,现变更为2020917930分。

    
2、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16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0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经采购人核实,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均有不少于三家品牌能满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厂商服务承诺”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专设400或800等服务热线体现了企业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备。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实施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实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装、综合布线、强弱电线路改造等内容,“投标人实力”中所涉及的证书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匹配,且证书均具有合法性及权威性,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7、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项目组人员实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项目组人员实力”中所涉及的证书是对项目实施人员综合能力的反映,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匹配,且证书均具有合法性及权威性,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8、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泰尔认证及链路测试报告”的疑问。
    答: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如何认定。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评测机构是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校准)机构。
    12、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防火墙”的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的疑问。
    答:不具有指向性,经采购人核实,华为、新华三、迪普等满足该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1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上网认证系统”的技术参数“2、★支持与学校原有认证计费系统做双机热备,支持前后台之间互为备份,当后台服务器宕机时不影响用户的正常认证及上网,服务器的数据要定时备份并在故障后可以迅速恢复”,是否可以调整?
    答:删除此参数。
    14、投标主体为子(分)公司,是否可以用总公司的相关人员、资质、案例、奖项荣誉作为加分项。
    答:除资质外,人员、案例、奖项荣誉可以认可。
    第2包: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5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经采购人核实,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条款,均有不少于三家品牌能满足,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免费质保承诺书”的疑问。
    答:该条款作为评审要素,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5、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人员实力”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人员实力”中所涉及的证书是对项目实施人员综合能力的反映,与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相匹配,且证书均具有合法性及权威性,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6、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评分内容的疑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彩页)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不具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如何认定。
    答:招标文件中第三方评测机构是指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校准)机构。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联系方式:0551-62520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博春
    电话:0551-66223942,0551-66223646

附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耕耘路校区基础网络建设第1-3包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