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建筑大学信网中心计算与存储资源扩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AHJ01705
项目名称:2020年安徽建筑大学信网中心计算与存储资源扩容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关于评分细则表中“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项未量化的询问。
答:评分细则表中“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项现变更为:
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总体方案及售后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施工方案、实施计划、工期管理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 (1)现场施工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或者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实施计划完善科学可行,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或者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工期管理科学可行,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或者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3分 |
2. 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产品资质”项中第1项和第2项中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加以证明”的询问。
答: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之一,此外,“产品资质”项中第1项和第2项现变更为:
1、所投服务器虚拟化软件产品采用裸金属架构,无需绑定操作系统即可搭建虚拟化平台。Hypervisor结构精简,部署后所占用的存储空间在200M以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者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加以证明,得2分; 2、所投桌面虚拟化软件产品包含底层分布式存储(Server SAN)功能,支持多个独立的服务器本地SSD或磁盘组成一个可以共享的存储资源池。可以针对不同用户设定不同的数据副本数量,最大数据副本数量不小于4,不接受单独运行的程序或虚拟机提供存储服务的模式。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者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加以证明,得2分; |
3.关于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服务器虚拟化软件”中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加以证明”的询问。
答: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之一,此外,“服务器虚拟化软件”中的所有原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官网截图加以证明”,现统一变更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者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加以证明”。
4. 关于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中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的询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之一,此外,“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中的原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及“投标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现统一变更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者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加以证明”。
5. 关于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云桌面客户机”中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或者官网截图加以证明”的询问。
答: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者官网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此外,“云桌面客户机”中的所有原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或者官网截图加以证明”,现统一变更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者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品功能截图或产品彩页)加以证明”。
6.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04日09点30分”,现变更为“2020年08月10日10点30分”。
7.本项目原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性”项的询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性”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2.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原厂授权和技术服务承诺函”项的询问。 答:本项作为评分项,并未作为资格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3.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产品资质”项中第3项“所投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产品具有通报预警、快速处置、追踪溯源、威胁情报同类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询问。 答:采购人需求的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需具备通报预警、快速处置、追踪溯源、威胁情报功能,所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需求。且上述要求中写明“同类系统”,没有限定和指定,同时为避免软件权利纠纷,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人资质及人员”项中第1项 “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三级及以上证书”的询问。 答:此证书颁发单位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且证书内容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同时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人资质及人员”项中第2项“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询问。 答:上述要求非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且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同时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人资质及人员”项中第3项“投标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的询问。 答:本证书是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可以考核人员安全服务能力,且证书内容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同时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对评分细则表中“投标人业绩”项的询问。 答:“投标人业绩”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且投标人业绩要求与本项目相关,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该项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 关于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中的“9、★产品具有安全监测、态势感知同类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的询问。 答:采购人需求的虚拟化安全防护软件需具备安全监测、态势感知功能,所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需求。且上述要求中写明“同类系统”,没有限定和指定,同时为避免软件权利纠纷,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联系方式:0551-63828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林
电话:0551-66223878、6622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