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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校史馆建设

     原项目编号: 2020BFAHJ00612

     原公告日期: 2020年05月22日 17: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校史馆建设答疑公告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校史馆建设”(项目编号:2020BFAHJ00612)答疑公告如下: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供应商实力”评分项要求“供应商具有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或中国设计红星奖,每获奖一次得3分。满分6分。”此项目为校史馆设计施工项目,与工业设计无任何关系,安徽省内无一家公司获得过此奖项,建议修改本评分项。

答:校史馆建设属于综合性的设计任务,涉及展示内容策划、体验布局设计、空间设计、展览设计、装置设计、陈列设计、多媒体设计及服务体验设计等多设计手法,不同于传统展览设计项目。根据世界设计组织(国际工业设计协会)对“工业设计”做出定义,不存在校史馆建设与工业设计无任何关系。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每年评选金奖10个,优秀奖100个。据红星奖官方网站“2020中国设计红星奖征集函”表明该奖项的参评范围包括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新能源和环保、家居用品、服装服饰、玩具、工艺美术、产品包装、医用器械、五金建材、工业仪器、装备制造、建筑装饰、交通工具、航空航天、展览展示、公共设施,该奖项自2006年启动评选以来共产生了3134个获奖项目。本项目面向全国采购,无特定行政区域限制。经求证安徽省工业设计产业联盟及合肥市工业设计协会,安徽省内也有多家企业获得以上奖项。对以上奖项进行适当加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供应商的设计水平,符合项目实际和合同履行需要,不属于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未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本评分项不予修改。

2、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项目团队配备”评分项要求“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含6人)且设计师不少于2人(含2人),得2分。2、拟配备设计师具有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下列奖项:(1)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杰出设计师或省级十佳工业设计师,获奖1人得2分,满分4分;(2)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含提名奖),获奖1人得2分,满分2分;(3)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杰出推广人物,获奖1人得2分,满分2分。”本评分项中的设计师应包含室内设计师、高级室内建筑师、注册建筑师、高级工艺美术师。此项目为校史馆设计施工项目,与工业设计无任何关系,是否存在指向性?建议修改本评分项。

答:工业设计分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4类;包括造型设计、机械设计、电路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规划、室内设计、建筑设计、UI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等,不存在校史馆建设与工业设计无任何关系。对本项目供应商配备的设计师具有以上奖项进行适当加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设计师的设计水平,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本项目面向全国采购,无特定行政区域限制,不存在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本评分项不予修改。

3、本项目于2020515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时间为2020528日。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得知,此项目需策划、布局设计、空间设计、多媒体展示运用设计,作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本项目的时间周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此项目应延期。

答: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竞争性磋商项目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因此本项目时间周期符合相关规定,磋商时间不予延期。

4、本项目属于装饰展陈项目类型,为了整个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专业度,优选出合格的专业供应商。建议将供应商资格调整为下列之一:(1)同时具有展览馆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同时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答: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的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不具有限制性,因此本项内容不予修改。

5、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请问本项目是否允许投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答:本项目允许投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享受中小企业报价扣除。

6、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注:1、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2.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20205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