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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美术馆展厅及公共空间专项照明
原项目编号:2017HACZ3808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美术馆展厅及公共空间专项照明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省美术馆展厅及公共空间专项照明”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3808)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日9:30”,现延期至“2018年1月8日9:30”; 2、本项目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3楼5号开标室”不变。 3、货物需求清单列表中标注的“专业轨道1/2/3/4/5/6(进口)”与技术要求部分轨道技术参数编号是否对应,能否明确“四线三回路专业射灯轨道(嵌入式、DALI系统)”的具体使用空间? 答:按招标文件和图纸说明执行,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即可;四线三回路专业射灯轨道(嵌入式、DALI系统)应用区域为“开放展厅”。 4、招标文件中DALI控制系统产品清单在货物需求清单表中没有体现,是否需要补充? 答:DALI控制系统产品清单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无需单独列出,投标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5、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及详细评审中的业绩要求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该业绩要求符合项目技术特点和实际需要,属于合理设置。 6、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因某些合同文本页数太多,是否可以只提供合同的关键页?为了保护相关商业秘密,合同内的货物单价是否可以遮掩,只显示合同总价?另外,跟项目总包签订的分包采购合同,是否可以提供总包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如某些合同文本页数太多,可以只提供合同的关键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体现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要求的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 7、关于专业灯具的某些技术参数要求是否必要?能否修改?如调节角度要求垂直270°旋转、亮度调光范围1%-100%,色容差<2等。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美术艺术品的陈列方式多种多样,要求不同的配光方案,部分专业灯具调节角度要求垂直270°旋转、亮度调光范围1%-100%,色容差<2以适应不同参展作品的需求,属合理要求。 8、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灯具基本性能”评分标准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9、本项目要求提供专业射灯9和专业射灯11作为投标样品,技术要求中对专业射灯9和专业射灯11的调光要求为“支持手动调光”,在招标文件样品功能演示中要求样品支持手动调光并同时能回路调光进行演示,对样品调光范围1%-100%进行演示,该演示标准能否修改?评标现场测试是否可行?1%-100%的调光范围要求是否具有实际运用意义?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支持单灯手动调光”是指能满足回路调光功能的基础上同时支持单灯手动调光,经采购人确认,项目现场需要回路调光功能;评标现场功能演示的评判采用统一测试工具、测试方法和测试标准,不存在不合理不公平;招标文件中调光范围符合功能需求,功能演示要求合理。 10、LED灯具光源显色性方面是否增加要求采用LED(发光二极管)光源的灯具特殊显色性R9>0?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关于投标供应商认为个别参数可能具有限制性的问题,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已明确,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1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及延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