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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法院购买服务器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7HACJ471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法院购买服务器及安装答疑公告 “安徽法院购买服务器及安装”(项目编号:2017HACJ4711)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综合评审“供应商业绩”中的“1、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 ;”“2、政法系统信息化维保项目业绩 ”,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该业绩评分点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及条例司联合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78页内容:“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供应商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加分标准”。 3、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应用服务器一” “▲应用服务器二” “▲应用服务器三”中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是否具有限制性,请列举符合此三项货物“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的三个品牌? 答:符合此三项货物“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的品牌有:华为,宝德,浪潮。这些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上述三项品牌的其他品牌产品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