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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9、10号宿舍楼学生公寓家具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ACZ3099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9、10号宿舍楼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变更公告(二)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9、10号宿舍楼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Z3099)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所投样品情况”中“样品尺寸要求”原为“3、床框采用: 50mm×25mm×2.5mm,25mm×25mm×1.5mm优质方管焊接,长度为300mm。 4、60mm×30mm×2.5mm、50mm×25mm×2.5mm、25mm×25mm×1.5mm优质方管焊接,长度约为300mm。”; 现变更为“3、床框采用: 50mm×25mm×1.5mm,25mm×25mm×1.5mm优质方管焊接,长度为300mm。 4、60mm×30mm×1.5mm、50mm×25mm×1.5mm、25mm×25mm×1.5mm优质方管焊接,长度约为300mm。”;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检测报告”原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学生公寓家具钢制床架产品检验报告的得3分;如检测报告中板材为 E1级,额外增加得3分,满分6分。”; 现变更为“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学生公寓床柜架产品检验报告的得3分; 2、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板材检测报告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板材为 E1 级的,得 3 分。 本项满分6分”;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备注要求原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现变更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被省级及以上税务部门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税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四)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