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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农业大学2017实验综合楼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7ZACZ2904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农业大学2017实验综合楼智能化工程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2017实验综合楼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7ZACZ2904)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10:30”,现延期到“2017年12月27日10: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7号开标室。 二、答疑公告: 1、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七、各子系统主要产品推荐品牌”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所投产品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情况”要求?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前注第3条要求“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请问上述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具体指什么证明文件? 答:指所投产品原厂彩页或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4、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各子系统技术要求”中要求与学校现有相关系统进行无缝对接,请问是否删除上述要求? 答:不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综合大楼是学校整个建筑体的一部分,应考虑本期建设系统与前期的对接。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各系统了解,须确保所投产品能与学校前期系统做到无缝对接,同时要求在供货前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的对接测试;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各子系统技术要求”“视频监控系统”中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证书,请问是否需要在投标时提供?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证书,须在投标时提供。 三、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各子系统技术要求”“多媒体会议系统”中“DLP投影机”技术参数要求原为“XGA 0.7" DMD芯片;亮度:≥5500流明; 标准分辨率≥1024*768;对比度:≥10000:1;灯泡功率≥310W,变焦倍数≥1.15倍,提供第三方有权机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现变更为“★XGA 0.7" DMD芯片;亮度:≥6500流明; 标准分辨率≥1024*768;对比度:≥10000:1;灯泡功率≥330W,变焦倍数≥1.55倍,提供第三方有权机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