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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省质标院办公设备购置
原项目编号:2017HACJ4040
原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质标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答疑公告 “省质标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 2017HACJ4040)答疑公告如下: 1、评标办法中供应商业绩:“自2012年1月1日起具有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党政机关或国企或事业单位的本项目所投品牌空调供货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供货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2、评标办法中供应商荣誉:“自2012年1月1日起获得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及以上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表彰等奖项,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6分;注:(1)以获奖时间为准;(2)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能否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