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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轨道交通专用3D打印机
原项目编号:2017HACJ4241
原公告日期:2017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轨道交通专用3D打印机采购答疑公告 “轨道交通专用3D打印机”项目(项目编号:2017HACJ4241)答疑公告如下: 1、《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较短? 答: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中▲光固化3D打印机参数栏中有八种不同的颜色的材质样品,如果一一现打印、从选模到打印时间不够,打印不同的材质,要换不同的树脂槽,会造成不必要的树脂浪费,样品提供是否过于重复? 答:考虑应标单位的现场展示及打印材质准备周期和复杂度因素,现不要求现场样品展示。 3、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中序号1▲3D打印机(成型尺寸:300*200*200mm)、序号2▲3D打印机(成型尺寸: 150*150*150 mm)、序号3▲3D打印机(成型尺寸:420*420*500mm)技术参数固定的打印尺寸、操作系统及切片软件具有明显品牌偏向性? 答:(1)安卓智能3D打印机、显示屏大小、成型尺寸、高级功能、视频播放要求是出于更好满足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功能不全会影响采购单位的实际使用,综合业界主流偏向于安卓智能操作系统,经核实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并非一家独有,因此不具有品牌指向性。(2)切片软件:并非指定只能读取O.MEslicer,是可以兼容使用。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6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