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固定监测测向站
原项目编号:2015HACZ4846
原公告日期:2016年0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固定监测测向站(三次)项目变更公告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固定监测测向站(三次)”项目(项目编号:2015HACZ4846 )变更公告如下: 一、接采购人通知,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国内具有三通道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集成成功应用案例(项目合同、设备清单和验收报告); 3、监测接收机和双通道监测测向接收机需要通过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或省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测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国内有多通道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集成成功应用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项目合同、设备清单、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需要用户方签字确认)); 3、监测、测向接收机需要通过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或省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测认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