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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综合楼电梯更换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8HACJ1507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综合楼电梯更换工程答疑公告 “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综合楼电梯更换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J1507)答疑公告如下: 1、请问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可否修改? 答:供应商资格不予修改,原因如下: (1)本项目为安徽行政学院2018年综合楼电梯更换工程项目,项目内容不仅包含电梯部分的供货安装及维保,还包括原电梯梯套拆除、新电梯梯套安装、电梯厅墙面粉刷等施工内容,为避免交叉施工、有利于项目实施,本项目以施工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一家总包施工单位,故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是针对施工企业。 电梯的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 1、所投电梯生产厂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在合肥本地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 2、所投电梯由代理商供货的,除所投电梯生产厂商须满足前款要求外,电梯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代理商若不具备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其须明确由生产厂商负责为本项目电梯的安装、维修及保养提供服务。 以上资质证书由采购人在标后核查。 注:此公告视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2)关于电梯部分的供货安装及维保,谈判文件第20页中已经对分包电梯供应商资质作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如下:
本项目电梯部分的供货安装及维保允许分包,如投标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质,可分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