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6ZACZ3611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 “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6ZACZ3611)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一、采购需求表”及“附件1: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
技术规范书”中内容作废,现将这两部分内容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延期答疑及变更公告中附件,请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
。 一、延期公告: 1、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9:30”,现延期到“2016年12月23日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9号开标室。 二、答疑公告: 1、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价格分”计算方式?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评分标准中“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是指什么?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表”; 3、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资质、资信情况”评分标准中第1、3、4条?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2条?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请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二项“备注”中第3条“推荐品牌”是否具有限制性? 答: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6、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售后服务”的评分标准?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产品证书及检测报告”的评分标准?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问招标文件中的排队叫号系统,每个品牌的架构不一样,是否可以在满足参数和功能需求的基本上,自行增减设备?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9、请问采购需求中与图纸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图纸为准; 10、请问是否修改本项目原附件1: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 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能效中心检测厂房1#楼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弱电工程”序号1核心交换机主要技术参数二、技术要求中第1条、第4条、第9条? 答:以变更后的采购需求为准; 11、请问是否修改本项目原附件1: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 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能效中心检测厂房1#楼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弱电工程”序号2汇聚交换机主要技术参数二、功能中第5条、第8条、第10条、第13条? 答:以变更后的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12、请问是否修改本项目原附件1:特检培训基地智能化项目 技术规范书第一部分“能效中心检测厂房1#楼室内装饰设计工程-弱电工程”序号3 24口接入交换机主要技术参数二、功能中第4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 答:以变更后的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13、请问按图纸,消防控制室在2#楼,弱电机房在1#楼,两者这间必须链路连通,否则各系统(如智能化专网、视频监控系统)很多功能无法实现,这部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详见图纸; 14、请问图纸中平面图弱电机房位置在1#楼,而系统图位置在2#楼,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图纸; 15、请问采购需求中1#楼有排队叫号系统,而图纸中并无体现,这部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详见图纸; 16、请问视频监控系统支路信号传输和中间转换设备(如光纤配线架、24口配线架)图纸中有体现,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及,这部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详见图纸; 17、请问防盗报警系统的支路信号传输图纸中有体现,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及,这部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详见图纸; 18、请问图纸中机房600*600微孔铝板吊顶和600*600静电地板均有体现,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及,这部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详见图纸; 19、请问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所用交换机均需安装在标准机柜内,图纸中均有体现,而采购需求中没有提及,这部分工程量如何考虑? 答:详见图纸; 三、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品牌一致性”评分标准第2条原为“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和软件:摄像头、NVR、视频综合平台、大屏幕、监控管理软件为同一品牌”; 现变更为“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和软件:摄像头、NVR、视频综合平台、监控管理软件为同一品牌”;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备注第4条原为“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的有:不含两栋单体间的互联互通工程;不含综合布线及基础管线桥架工程;不含1#楼多媒体会议系统及教学系统”; 现变更为“含两栋单体间的互联互通,不含综合布线及基础管线桥架工程;详见图纸及变更后的采购需求”;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