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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乘务实训中心
原项目编号:2016ZACZ3438
原公告日期:2016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乘务实训中心项目变更及重新启动公告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乘务实训中心”项目(项目编号:2016ZACZ3438)变更及重新启动公告如下: 1、本项目于2016年11月23日发布了暂缓开标公告,现重新启动,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9:30”;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九条中确定有效值第(4)项划分组距原为:“在平均数1.1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作为一组”。 现变更为:“在平均数1.05倍以上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只作为一组;在平均数1.05倍(含)至平均数0.95倍(含)之间的进入B系列的投标人报价各自成为一组;在平均数0.95倍以下的进入B系列的各投标人报价全部作为一组”。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5项说明中的“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3〕156号文规定”和第6项说明中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执行《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13]16号)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计取的通知》(合造价[2013]17号)的规定,其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出,中标后按上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要求。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 66223734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4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