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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陈列布展及剧场专用设备等工程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ABZ0170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文化馆新馆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陈列布展及剧场专用设备等工程监理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ABZ01703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含资审、评审业绩)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注(3)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并无相关内容,请予以澄清。 答:详见补疑文件第二部分澄清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陈述答辩”要求“投标人需要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提交文字版的监理方案内容”,且技术评分标准中已有“监理方案”评审因素。 请问:“总监理工程师陈述答辩”中的“监理方案”是否需要单独编制?若需单独编制,其页数是否与监理大纲一共不超过100页?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编制监理方案相关内容,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内容须在监理方案中体现,无须单独另行编制。 二、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4)投标人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此业绩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合肥市龙图路666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551-628970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2、66223923 2025年8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