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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372IOM BOPP生产线弗兰德163F齿轮箱维修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Z0051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372IOM BOPP生产线弗兰德163F齿轮箱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FRZ00514

 

各投标人

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备注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初审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

注:(1)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人:张工

     话:0551-65530965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166223831

2025年7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