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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Z0028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国际陆港屋面光伏发电委托运营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FRZ00288
1.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需求”第3条“电动汽车(叉车)充电桩:”内附表动力柜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同时请明确动力柜电源是从厂区配电系统内引取,还是需从供电公司公网引取。
答:动力柜以及上段电源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动力柜至充电桩电源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中“6.2.7.2电动汽车(叉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及维护,运维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享有资产的部分收益权,乙方不得在服务期限内私自处置项目资产”,甲方对于电动汽车(叉车)充电桩的部分收益权在合同中并未约定,请明确。
答:本条内容调整为:“6.2.7.2电动汽车(叉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车棚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及维护,供甲方无偿使用,运维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在服务期限内私自处置项目资产”。
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委托人需求”“二、项目(工程)概况(含工程地点、规模)”第1点“1、屋顶分布式光伏:……,投标人须建设不低于5MWp的分布式光伏……”和第4点“并网模式: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0.4kV并网,并网柜已在三个配电房分别预留位置……”,根据现行国网供电公司并网规定,5MW光伏电站需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请明确并网方案,若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请提供并网点位置。
答:具体并网方式由投标人中标后向属地国网公司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并上报具体接入方案及并网方案,招标人予以相关协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接入方案及并网方案的不确定性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升压变及并网柜、中压电缆、排管路由等),一旦中标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应谨慎报价。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4.招标文件中多处提及的“光伏实际占用面积(含光伏板及其检修通道占用面积)”,请明确面积如果计算?采用何种方式?其中检修通道面积是否只包含光伏阵列区内的?
答:按照中标后经招标人审核的深化设计图纸中光伏阵列区四至围合面积(含光伏阵列区内检修通道)。
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资格要求2.6投融资能力要求(1)和(2)要求投标人融资能力不得低于10000万元,2023年或2024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0万元,根据目前市场行情,投资建设5MWp的光伏发电项目大约仅需要2000万,贵单位要求具备10000万元的融资能力是否与本项目规模不符?
答:本项要求现调整为:“2.6投融资能力要求同时满足:(1)投标人融资能力不得低于5000万元(证明材料是指:①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②金融机构出具的对本项目投资意向书或③银行出具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证明材料以投标人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招标文件涉及到此项要求的同时调整。
6.本项目补充相关参考图纸详见附件,具体内容须投标人自行踏勘核实。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国际内陆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经开区故黄路1号
联系人:宣工
电 话:0551-629116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0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