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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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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第三批拟建项目装饰方案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HEFRZ0080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第三批拟建项目装饰方案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1

项目编号:2024HEFRZ00803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与澄清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框架协议—第七条其他约定增加第5条内容要求,具体如下:

5.委托单位依照评标结果与前~名次的单位签订本协议。根据评标得分。乙方为第    名。委托咨询任务时由各中标单位根据中标排名顺序进行咨询任务分配。

协议签订后,原则上委托单位的第一个项目方案由排名第一的服务单位承接第二个项目的方案由排名第二的服务单位承接以此类推具体任务分配由招标人根据最终项目需求顺序情况进行确定,可能跟地块最终获取顺序不一致。如同一批次拿地数量超过中标设计单位数量,在招标概算范围内,中标人可承接多个项目。

方案咨询驻场人员补充说明方案咨询驻场期间,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其他因驻场发生的费用以及驻场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10000元,且递交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3.方配合甲方前置开展咨询工作,如后续甲方未获取相应地块的,乙方已完成的咨询成果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在总预算范围内乙方可顺序承接下一个地块咨询任务。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疑问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2条是否是提供我司与地产房签订的战略协议,需要提供几个业绩?请明确

 

回复:此处提供一个业绩即可。

疑问2.附录5项目人员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社保时间是否有要求?请明确。

 

回复:此处要求的人员无需提供社保。

疑问3.资格要求合同要核对签订公司名称,查询控股的公司名称,需和后面提供企业名单一字不差。名称相近但不一样,是否认可、计入得分?

例如:签订的甲方名称是:武汉润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润泽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润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出的控股名称是: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和招标文件中备注的名称: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有出入。是否可计入得分?

 

回复:计入得分。

疑问4.根据招标文件,未提及报价相关内容,根据以往电子标提交流程,关于唱标信息内容填报,此处投标报价应如何填写?请明确。

 

 

 

 

回复:此处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疑问5.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企业业绩、企业实力、投标人人员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签订甲方的要求,如我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所列全国知名房企企业全称不同或部分相同,业主单位为全国知名房企参股公司的, 我司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业主单位的相关信息,截屏打印信息资料包含业主单位的企业名称、参股股东信息等,股东信息向上追溯至参股股东的母公司,截屏打印资料显示的参股股东(母公司)企业全称为上表中所列全国知名房企企业全称之一,是否认可、计入得分?

 

回复:计入得分。

疑问6.奖项评分标准官网截图,官网网址包含名称和奖项相近 但不一样是否可以?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企业奖项,奖项应提供颁奖单位的证书及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关于颁奖单位官网以下官网的截图是否认可:德国IF:https://ifdesign.com/en/、美国MUSE:https://design.museaward.com/winner-info.php?id=20656,不同项目获同一奖项是否认可?例如:项目A获德国IF设计奖、项目B获德国IF设计奖。

 

回复:认可

疑问7.第四章框架协议第三条合作内容提到“深化方案(含软装概念与清单)”,一般硬装设计阶段,可提供软装概念方案,不涉及软装清单,软装清单属于深化范畴,是否可取消软装清单要求?。

 

回复:不能取消,需提供清单供后期软装招标使用。

疑问8.框架协议第四条双方义务第(二)条乙方义务建议增加“完成设计款项支付后”,甲方委托乙方咨询制作的一切文件专利权等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疑问9.框架协议第五条风险条款第2条建议增加“若合作期内甲方对乙方以及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确认后,则双方对因开发计划调整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费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疑问10.框架协议第五条风险条款第3条“任何部分”建议调整为“乙方未开着设计工作的部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疑问11.项目装饰方案咨询合同第3.2条付款进度建议增加“如项目分期开发分区设计,可按实际设计面积分期支付进度款及结算款,即按设计区域面积所占比例,以及合同付款方式所规定的支付比例和进度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疑问12.项目装饰方案咨询合同第7.1条建议增加“完成设计款项支付后”,甲方委托乙方咨询、咨询、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和说明书、专利权等之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

疑问13.附件一咨询工作范围第4条咨询费计算表备注第2条,“咨询费用包含软装方案”建议调整为“咨询费用包含软装概率方案”

 

回复:同意

疑问14.合肥城建咨询供应商咨询阶段及提交内容第四条后期配合第7条“对咨询项目装饰做设计研发”,此次所指的研发内容是什么,咨询费计算表中未体现该设计研发的计费标准,请明确该项计费标准;或者是否可取消此项工作要求?

 

回复:对咨询项目做设计研发是指,咨询项目的咨询范围内容做产品研发,具体研发课题内容后期甲方提供。费用已包含在整体价格内。不能取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12

2024年1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件:2024HEFRZ00803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