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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BH202430、BH202431地块制作公司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HAFWN0252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BH202430、BH202431地块制作公司服务补疑1

2024HAFWN02527)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第四章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与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甲方部门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第三章第三点报价要求中“报价格式须按照“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报列,”表述中未见分项报价明细表,是否为合同附件1常规物料清单?

答:报价格式须按照“第六章报价表格式”报列,否则投标无效。

 

部分 变更公告及磋商文件修改

1、本磋商项目“第五章合同-合同协议书-七、履约保证金-1.金额:合同暂定价款的2%”修改为:“1.金额:定额收取4万元人民币”。

2、本磋商项目“第五章合同-附件6廉政协议”中甲方电话“0551-69009808”修改为: “电话:0551-63662357”。

3、本磋商项目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招两家中标单位,分别负责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BH202430或BH202431地块制作公司服务工作。

分配原则: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围挡设计制作方案、品牌墙工法墙设计及制作方案、临时展厅设计制作方案、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等方案与方兴湖地块的适配性、准确性及可执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中标人后续合同签订事宜”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拟招2家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1的中标人负责BH202431号地块制作公司服务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2的中标人负责BH202430号地块制作公司服务项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储工

话:0551-6900905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4、66223831

2024112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合肥轨道方兴湖片区BH202430、BH202431地块制作公司服务补疑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