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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湖滨物业公司在管项目市政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TBWZ01378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湖滨物业公司在管项目市政设施维修服务项目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4BTBWZ01378-1)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除初审业绩外,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市政设施维修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6 分”。

请问:我公司的合同名称是市政设施养护项目,合同名称中未带“维修”两字,合同内容中包含维修,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市政设施养护项目”给予认可。

疑问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设备配置”要求的“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下列设备(自有每提供一个得 1 分,租赁的每提供一个得 0.5分)。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我公司提供的是租赁设备,需要提供2台,可以得1分?

答:每项仅计 1 分或 0.5 分,且仅记取一次,不重复累计得分。

疑问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项(P52)要求“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或市政维修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因该项目包含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排水等,问“投标人承担的市政桥梁或市政排水养护维修获得等奖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的”是否认可?

答:给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仁和佳园三期商业楼3 楼

编:230000  

联系人:董西伟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0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

附件:2024BTBWZ01378-1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