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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瑶海区重点管理中心年度定点审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0BFYBZ02273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瑶海区重点管理中心年度定点审计单位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0BFYBZ02273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瑶海区重点管理中心年度定点审计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中“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要求为:人民币贰拾万元。现变更为:人民币陆万元。”疑问:我司已在补遗文件发布前开具了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请问该保函能否作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依据。 答:可以。 2. 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要求为:人民币贰拾万元。现变更为:人民币陆万元,请问:已按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了,现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中如何填写?是填人民币贰拾万元?还是人民币陆万元? 答:“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3. 近期发布的答疑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结算审计业绩进行了调整,正在履约业绩也符合要求,而广大投标人关心的跟踪审计却未进行调整。众所周知,结算审计业绩履约时间较短,审计报告资料易出具;而跟踪审计业绩,一般工程造价较高、持续周期长、不可控因素较多,无法快速出具最终版审计报告,且跟踪审计形式在全国开展的时间相对较晚,几年前的大型项目现在没有出具报告的依然很多。故对贵单位近期的答疑文中的业绩调整有所疑问,是否应该评审标准一致,正在履约的跟踪审计业绩也予以认可?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 瑶海区重点管理中心年度定点审计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变更为人民币陆万元。请问:我公司已经转的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是全部退回然后重新转陆万元投标保证金,还是仍然用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作为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附件? 答:补疑1发布前已缴纳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荣誉要求颁发的文件或者网站文件截图。很多造价协会或者政府部门都是以新闻或者通知公告对某些单位进行公示,并不颁发相关文件是否可以提供获奖网站截图就可以得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6.审计机关委托的项目定案表是不盖章的是否也认可,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的是否可以? 答:如为审计机关委托的定点入库类项目,审计机关未盖章但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的予以认可。 7.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提供的审计报告中加盖项目负责人执业章但无项目负责人签字是否可以认定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系人:张婉 联系方式: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0年11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