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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经区南艳湖养护管理(2020-2021年)
原项目编号: 2020BFJBZ00595
原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经区南艳湖养护管理(2020-2021年)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1 2020BFJBZ0059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中的(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即保安服务公司),不具备具有绿化养护服务业绩的条件。 问:能否取消是否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限制,即: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非牵头人提供均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安保服务业绩”: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安保服务业绩中的(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问:能否取消是否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限制,即: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非牵头人提供均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1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1)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2分; (2)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 (3)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4分。 注:本项满分12分。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分值。 (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针对同一项目提供多个合同的情形:如为续签合同,则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如为非续签项目,则可按多个合同重复计分,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合同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公示截图或业主证明等。单个业绩仅按最高规模得分记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1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1)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2分; (2)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3分; (3)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4分。 注:本项满分12分。最多仅计取4个业绩分值。 (1)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 (3)针对同一项目提供多个合同的情形:如为续签合同,则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如为非续签项目,则可按多个合同重复计分,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合同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公示截图或业主证明等。单个业绩仅按最高规模得分记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地址:合经区佛掌路标准厂房 联系人:陈思 联系方式:0551-63837846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9、66223831 2020年10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