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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蜀山区SS202505、SS202506号地块项目特装艺术围挡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6HEFQQ0041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蜀山区SS202505、SS202506号地块项目特装艺术围挡采购(第一阶段)答疑1 项目编号:2026HEFQQ00411 第一部分:延期公告 1.原询比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5月11日14时30分”。 2.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5月11日14时30分”。 3.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5月7日17时30分前。 4.因本项目询比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等形式的询比保证金中,若涉及的询比时间为延期前的询比时间或者延期后的询比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1.请各投标人按照提供的文本自行制作设计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本询比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综合评估-具体评分细则修改为: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100分)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房地产项目围挡包装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品质围挡、艺术围挡),每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 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出具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资料。 (2)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0-40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房地产项目围挡包装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品质围挡、艺术围挡),每个得30分,最高得30分。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出具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资料。 (2)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0-30分 设计方案匹配度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评审。 评审为优的,得20<F≤30分; 评审为良的,得10<F≤20分; 评审一般的,得0<F≤10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0-30分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包经理 电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086 2026年5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