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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餐饮杂件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EFQZ0093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餐饮杂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EFQZ0093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单位在参与“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餐饮杂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HEFQZ00938)投标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1)条“检测报告”评分项要求,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并附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目前,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正在进行系统升级,查询功能暂时无法正常使用,导致我单位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网站查询截图。

问:在官网查询功能暂时无法使用的情况下,是否可采用其他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自带的二维码查验)作为替代,以满足评审要求?

答:因部分投标人反应(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近期网站维护,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无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可能。为方便各投标人,本项目“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检测报告”中删除“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网站查询截图。”。

2.样品清单中第一项“中厨房用具-序号120:竹蒸笼”在清单中无此产品。

答:本条有更改,详见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3.评分标准中的“检测报告”第4点、第5点三个备选品牌中均无招标文件要求的含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供货清单中自助餐炉品类的(长方形自助餐炉、GN1/1不锈钢食物盆),需要提供依照国家最新的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含有 CNAS 或 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是基于通过调研市场多数品牌包括推荐品牌都还是使用国家已替代作废的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做的检测报告,从公司经营的食品安全和对招标产品的质量全面考虑,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依据国家最新的GB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的检测报告,利在保证公司的利益和食品安全的重视。此条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清单中有好多项存在推荐品牌没有该产品,如:中厨杂清单135#、136#等。

问:报价品牌是否可以更换为同档次或者高于推荐品牌的?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0.2已注明“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

5.我司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货物清单时,我司发现中厨房用具清单中未列有“竹蒸笼”产品,但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检测报告的要求中,却明确提及“中厨房用具序号:120 竹蒸笼”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同时,在样品要求中也有对“竹蒸笼”样品的提供要求存在疑问。

为确保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要求,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投标无效,特请求贵单位对以下内容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厨房用具清单”中是否包含“竹蒸笼”产品?

如不包含,是否需在样品清单中提供“竹蒸笼”样品?

如不包含,评标办法中关于“竹蒸笼”的检测报告要求是否仍需满足?

答:本条有更改,详见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6.投标文件第130-132 页技术参数表《自助餐炉》中第 1、2、3、5、6、7、8、9、10、11、12、13、15、16、17 项要求设备品牌:WMF/WNK/ATHENA,在本次招标涉及的 WMF、WNK、ATHENA 三个品牌中,各品牌市场定位、产品品质、技术含量及品牌附加值存在显著档次悬殊。

问:当前涉及的品牌范围是否可进行调整?

答: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招标人针对酒店市场进行调研后,本次招标拟推荐品牌均符合招标人使用规范且贴合酒店运营要求,此条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细则内有详细要求需提供品牌授权及样品需求。如投标人经与相应品牌洽谈后,某品牌有虚假抬价、不报价、不供样的等实质性行为,请投标人提供资料。招标人会考虑此类品牌选择及合作意向。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检测报告”

2. 投标人所投产品清单:中厨房用具序号:120竹蒸笼;要求提供具有含 CNAS 或 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须符合GB 4806.1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标准)

检测项目:

(1)甲醛15mg/kg

(2)二氧化硫10mg/kg

(3)联苯0.6mg/kg

(4)技术要求:使用了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材料的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还应符合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等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变更为

(1)投标人所投产品清单:中厨房用具序号:42绿胶筐:要求提供具有含 CNAS 或 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须符合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检测项目:

(2)感官:色泽正常, 无异臭、不洁物等

2)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2.第五章供货要求“六、样品要求”

序号

样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厨房用具-序号120:竹蒸笼

1

 

变更为

1

中厨房用具-序号42:绿胶筐

1

 

3.本项目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检测报告”中备注项现变更为“注:上述检测内容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原件中标后备查,投标单位应在中标后两日内提供原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梅山饭店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中段

联系人:陆经理

 话:0551-6229189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202511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附件:补疑1.pdf